福建厦门东孚西路(一农路-孚莲路)道路工程答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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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标段名称:东孚西路(一农路-孚莲路)道路工程 答疑阶段:答疑二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中“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的工期要求中“备注:污水工程的工期须于****年*月前完工并竣工验收。”内容修改为“备注:污水工程及雨水工程须于****年*月前完工并竣工验收。”。 *、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中“二、专用条款”中 “**.*(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中“(*)施工期间人工预算单价的调整: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及调整原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内容修改为:“(*)施工期间人工预算单价的调整: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及调整原则并由海沧区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确定调整。” *、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中“二、专用条款”中 “**.*项目建设过程发生较大工程变更(单项子目超过*万元),发包人应及时通知区财政审核部门现场核实。有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做法应按厦海财[****]*号文规定执行。”内容修改为:“**.*项目建设过程发生较大工程变更(单项子目超过*万元),发包人应及时通知区财政审核部门及区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现场核实。有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做法应按厦海财[****]*号文规定执行。” *、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中“二、专用条款”中 “**.*(*)条款”中“厦海财【****】*号” 修改为:“厦海财[****]*号”。 *、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中“十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内容修改详见附件*。 *、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中“十九、其他要求”中增加以下内容: “**、本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最终以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第三方的测量结果为准。土石方工程量按厦海建[****]**号文执行。 **、按照本工程路灯照明的接管单位——厦门海沧市政建设管理中心的要求,本工程路灯照明部分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本工程因故推迟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工程招标文件范本、招标文件附件、施工招标公告、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一)的内容如有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空白)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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