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关于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协议服务项目的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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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协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东采公〔****〕***号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人地址:东莞市东城立新交通大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体育路*号鸿禧中心B区域***经办人名称:钟建威联系电话:********澄清事项:一、招标文件第**页“商务部分”中第三点“业绩”评分现修改为如下:*业绩(满分**分)(*)投标人(含分支机构)从****年至今独立完成服务、货物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个合同标的金额在***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分,最高得*分。(*)投标人(含分支机构)从****年至今在广东省内独立完成服务、货物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个合同标的金额在****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分,最高得**分;单个合同标的金额在****(含)-****万元的,每个得*分,最高得*分;单个合同标的金额在***(含)-****万元的,每个得*.*分,最高得*分;其它不得分;最高得**分。(*)以上业绩为东莞市内业绩的且单个合同标的金额在****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加*分;单个合同标的金额在****(含)-****万元的,每个加*分;单个合同标的金额在***(含)-****万元的,每个加*.*分;最高加**分。本项目总分不得超过**分备注:以上业绩须以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及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且单个合同标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以上均指政府采购项目业绩。二、其他事项保持不变,特此通知。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