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中哈年加工300万吨小麦项目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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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的概况中哈年加工***万吨小麦项目(一期)工程位于霍尔果斯经济特区中哈合作中心配套区综合保税区内,总占地**亩(约合*.*公顷)。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万元。工程计划****年开工建设,****年底完工,投入试生产。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新疆******、哈萨克斯坦Alibi******及北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金盛大厦***室联系人:王方志联系电话:***********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与科学研究所联系人:蒋武燕联系电话:***********E-mail:********@qq.com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预测与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您对环保部门审批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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