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盘锦联通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与服务平台出租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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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盘锦联通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与服务平台出租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采购已由************批准,且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辽宁******对该项目的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凡符合下述资格要求的厂商均可参加本次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标项目的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盘锦联通盘锦市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与服务平台出租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采购,投资约****万元。*、采购清单:*G车载智能服务终端(GPS/北斗双模)****套、多功能服务评价器****套、智能顶灯****套、摄像头****套、SD卡(**G)****个、车门红外感应器****套。二、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包括国外原厂产品唯一授权代理商)须具备企业注册资金在***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开发)、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安装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 提供运输、安装、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 该产品在国内/外曾经使用或正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具有良好的供应商支持系统;*、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如投标申请人为授权代理商,还需提供原厂商授权的该项目唯一的代理授权资质文件;**、 投标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盘锦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于****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将以下材料扫描件(该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及手机号码、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或电子回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购买招标文件字样)。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申请人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将相关费用以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形式电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并注明本项目名称和“招标文件费”字样(不收取现金)。账户名称:辽宁******开户行:工行沈阳北市支行账号:*******************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提交到:************B座***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投标将被否决。五、投标样品*、 样品名称及数量:(*)*G车载智能服务终端(GPS/北斗双模)**套;(*)多功能服务评价器**套;(*)智能顶灯**套;(*)摄像头**套;(*)SD卡(**G)**个;(*)车门红外感应器**套。*、样品提交时间、地点: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样品要求:(*)要求以上样品须与中标后实际交货型号、材质、颜色、工艺、配件一致;(*)每件样品上必须标有提供单位名称;(*)全部样品统一在一个包装内密封。*、中标结果公布后,样品全部退还。未按要求提交样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六、投标确认函如同意参与此次招标,请于****年**月**日**:**时之前将《投标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逾期将视为放弃参与。七、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号邮 编: ******联系人: 姚圳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号邮编:******联系人: 张志诚(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邢 浩(商务、技术事宜) ***********电子邮箱:***********@***.com发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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