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证据演示及评议会议系统运维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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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证据演示及评议会议系统运维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投标人须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投标人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在本市有固定的维护场所及维护人员;*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证据演示及评议会议系统运维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招**-****)*、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会议系统运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交付日期:服务期限一年*、交付地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并提交有效年检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曹杨路***弄**号*、开标地点: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六、其他事项本项目的标书费:***元/本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缴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中山北路***号 地 址: 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丁书东 联 系 人: 沈思骏 宋文凯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