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编号:CQ14043)曙光家园综合楼租赁电子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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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Q***** 受慈溪市******委托,本中心将曙光家园综合楼*年承租权进行公开电子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座落于宗汉街道新华村新华路东侧,房屋总层数为*层,证载建筑****.**平方米,其中斜面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第一年租金底价:******元,前三年租金不变,后两年的年租金在前三年租金的基础上环比每年递增*%。 租赁起止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标的目前已设置承租权,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理竞租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 *、报名地点:一楼报名大厅产权窗口(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号)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四、竞租登记 有意参加者请于报名时限前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万元(不计息)到本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保证金应以现金交款单或汇票方式缴入本中心帐户。本中心开户银行:农行慈溪浒山支行,帐号:***************** ,收款单位:慈******。 五、看样时间:****年**月**日(工作时间);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胡先生。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开始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号)。 七、本次竞价采用电子竞价器方式进行。竞买者须于****年**月**日上午*:**前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进行签到登记,并领取电子竞价器及竞价IC卡,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本次房屋租赁竞价由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租规定可来本中心咨询或登陆http://***.******.***.cn/查阅。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 ****年**月*日曙光家园综合楼租赁电子竞价须知编号:CQ***** 受慈溪市******委托,本中心将曙光家园综合楼*年承租权进行公开电子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标的概况 标的座落于宗汉街道新华村新华路东侧,房屋总层数为*层,证载建筑****.**平方米,其中斜面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第一年租金底价:******元,前三年租金不变,后两年的年租金在前三年租金的基础上环比每年递增*%。 租赁起止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标的目前已设置承租权,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理竞租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标的按现状结构出租,面积如与实际存在差异,均以实际为准。 二、资格确认 有意参加者请于报名时限前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万元(不计息)到本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保证金应以现金交款单或汇票方式缴入本中心帐户。本中心开户银行:农行慈溪浒山支行,帐号:***************** ,收款单位:慈******。本中心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号,交易部电话:********。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本中心发给《竞租人登记表》和保证金收据。 三、竞租须知 *、竞租者须于****年**月**日上午*:**前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凭《竞租人登记表》和保证金收据进行签到登记,并领取电子竞价器及竞价IC卡,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每个竞租人只准随带助手*人。 *、本次竞价以实物资产现状进行竞租,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四、现场竞价规则及确定竞得人的办法:*、本次竞价采用电子竞价器通过增价应价方式进行。 *、竞租人通过电子竞价器进行报价,报价必须以底价为基数,下一轮报价应高于上一轮报价, 并且加价幅度以****元或其整倍数加价。标的加价幅度主持人也可视现场竞价状况作适当调整。 *、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可多次报价,每一次应价时间为**秒。 *、应价时间结束,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高报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报价未确认前可撤销或更改,一经确认,即不得撤销。 *、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竞租结束后,竞租人要按次序退出竞价现场,退场时向工作人员交还竞价器和竞价IC卡。 *、竞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竞价器和竞价IC卡,如因竞租人的不当保管或使用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电子竞价过程中,如操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调整电子竞价时间或采用现场书面竞价方式的决定。若只有一家报名的本中心将采用书面竞价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现场竞价资格: (*)竞租人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租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竞租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五、保证金的处理 *、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可抵作第一年租金。 *、其他未竞得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未能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履约保证金; (*)竞租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租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竞租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严重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六、竞租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 *、竞得人于****年**月**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价款通过市产权交易中心帐户交割,以后每年的租金直接交给出租方。 *、竞得人按*年租金成交价*.*%的比例支付交易中介服务费,在签约之日付清;出让方按“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交易中介服务费。价款均通过本中心帐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慈******,开户银行:农行慈溪浒山支行,帐号:***************** 。 八、实物交割及相关规定 *、出租方应于****年**月**日下午*时前完成实物交割。 *、出租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竞得人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竞得人支付与保证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本次交易结束;出租方保留对原承租人依法追索赔偿的权利。 九、履约保证约定 标的成交后,竞得人须缴纳**万元履约保证金予出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付清。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几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十、有关问题说明 *、标的须按证载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拆、搭建。 *、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竞得人自理,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竞得人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租金不予退还。租赁期满,竞得人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卸,出租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竞得人确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 *、租赁期间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租赁期间竞得人自理水、电、物业等与使用租赁房屋相关的一切费用。 *、竞得人在使用承租房屋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和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出租房屋遇市政建设拆迁、土地被收储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出现时,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如遇房屋产权发生变化,房产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房屋产权人承接。同时根据本合同内容,另行由本合同的甲乙双方与新的房屋产权人签订三方租赁承接协议。 **、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满,竞得人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本中心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租者参考,不构成本中心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租人在竞价前应向本中心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租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转让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租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房屋租赁竞价由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年**月*日合同格式房 屋 租 赁 合 同合同编号:CQ*****- 甲方: 乙方: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 制订二○一四年十月 本合同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主体资格证号:注册住所:机构类型: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主体资格证号或身份证号:法定住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慈溪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租赁标的 甲方将所属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房产证号:,证载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证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 第二条出租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本合同标的有/没有设置抵押权、质权、承租权。 甲方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第三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对出租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出租标的没有任何第三人权益,也没有违******章程、所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第四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乙方承租标的没有违反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五条租赁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租赁权取得方式:方式。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标的以第一年租金底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即:人民币(小写)¥出租给乙方。第一年为元,前三年租金不变,后两年的年租金在前三年租金的基础上环比每年递增*%。: 租赁周期每年支付租金额 年 月日至年月日 年 月日至年月日 年 月日至年月 日 年 月日至年月日 年 月日至年月日 *、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乙方采用按年度一次性付款方式,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第一年租金汇入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以后每一年的租金由乙方在前一年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第六条双方约定事项 *、乙方需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缴纳,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等后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几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标的须按证载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拆、搭建。 *、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乙方自理,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他人。乙方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租金不予退还。租赁期满,乙方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不得拆卸,甲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乙方确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自理水、电、物业等与使用租赁房屋相关的一切费用。 *、乙方在使用承租房屋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和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出租房屋遇市政建设拆迁、土地被收储以及不可抗力影响等情形出现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如遇房屋产权发生变化,房产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房屋产权人承接。同时根据本合同内容,另行由本合同的甲乙双方与新的房屋产权人签订三方租赁承接协议。 **、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满,乙方需无条件退还房屋。 第七条 产权交易中介服务费: 乙方按实际成交价%的比例向市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产权交易中介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付清。甲方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在成交价款中扣除。第八条 交割 甲方应于****年月日下午*时前完成实物交割。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逾期支付租金,每日承担应付租金一定比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定时间,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及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租赁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产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不成时,申请权利主张人可提请向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累计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无须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且交割完成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以后租金的,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鉴证方:慈**********年月日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不得违反公告或须知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