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安吉县水利局安吉县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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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就安吉县****年度山洪灾害防治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JCGK****-***C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名称内容数量工期安吉县****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包括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等建设。*项*个月备注: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无效。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咨询甲级或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甲级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已通过竣工验收的且具有承担过浙江省内*个及以上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业绩;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号(阳光大厦四楼)*******、标书售价:每套***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满足第五条对于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符合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投标人已通过竣工验收的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院查询单(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年**月**日下午**:**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号九楼)。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号九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十、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十二、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元。可用银行汇款、网银转账等方式缴纳,缴纳时间应以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缴入: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帐 号:*******************十三、招标代理费用:本次招标代理费收费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号规定服务类的收费标准的*折收取,并根据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约定由中标单位支付。十四、业务咨询:*、采购单位:安吉县水利局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国嫒 联系电话:****-******* 传真:****-********、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