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建湖县城2014年新增交通信号灯和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项目招标公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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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湖县城****年新增交通信号灯和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项目已批准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二、江苏伟业******受建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三、项目概况:*、招标单位:建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名称:建湖县城****年新增交通信号灯和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项目*、项目地点:建湖县城人民路与明珠路叉路口、明珠路与湖中路叉路口及秀夫路与唐桥路交叉口*、项目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万元*、标段划分:*个 资金来源:县财政*、招标内容:项目采购产品为建湖县城三处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和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电子警察系统采集的数据集中存放在本项目需求的建湖交通警察大队新大楼五楼,并与建湖县公安局城乡安保系统无缝对接,系统必须符合江苏省公安厅“***工程”要求。本次项目新安装的信号机必须无缝接入交警大队现有的交通信号控制平台。*、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四、投标申请人要求:*、投标人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技术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资产运营良好,具有较强经济实力,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申请人必须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认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单位介绍信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日历天内出具的均有效)。*、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国家、省、市及我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六、其他要求: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必须通过省级及以上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供货时须提供有效的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通过的设备检测报告;交通信号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供货时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道路交通信号机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供货时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七、公告发布后,凡自愿参加且能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年**月**日**时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与江苏伟业******(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伟业代理办公室)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境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八、联系事项:招标单位:建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地址:建湖县冠华路冠华三巷**号联 系 人:刘山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联系地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四楼联 系 人:王明权电 话:***********传 真:****-********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监督电话:****-********、****-********十、附件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招标采购网(***.******.***)下载附件一:建湖县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报价确认函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建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