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永春县水利局永春县2014、2015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工程测量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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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永春县水利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XSCGYC*******R二、项目名称:永春县****、****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工程测量及施工图设计招标三、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四、投标资格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招标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工程师职称;*、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个月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采购单位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十一、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账号:***************。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十三、本项目监管部门:永春县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