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青田县X204县道高湖至黄放口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号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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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一、原招标文件第***页和***页高额保函担保备注的第二点“高额保函担保,担保内容包含了投标保函、履约保函**万元、预付款保函及其他履约担保,合并开具一份高额保函”;现修改为:“高额保函包含了投标保函**万元、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及其他履约担保,合并开具一份高额保函”。二、本工程的高额保函应由工程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地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注:工程所在地指丽水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注册地指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县、区(市),或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地级市),并保证其有效。企业注册地所在省的省级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也相应有效。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招标代理:浙江******招标人:******备案单位: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