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连州市森林碳汇造林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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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华林******(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州市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连州市森林碳汇造林项目(项目编号:****-HLZJ***)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本项目作出以下修改:招标公告修改。原“注:*、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本项目接受进口的运动反馈训练系统参加投标,其它属于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则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之“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规范文本”之“第三章 质疑投诉文本”之“一、质疑函”的格式和有关质疑的规定进行。质疑函应当署名,若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若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现修改为“注:*、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之“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规范文本”之“第三章 质疑投诉文本”之“一、质疑函”的格式和有关质疑的规定进行。质疑函应当署名,若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若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和商务要求均无修改内容。●原招标文件与该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为准。各投标人按照本通知及时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刘先生电话:****-*******。传真:****-*******。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层A**室。●采购人信息联系人:谭先生。电话:****-*******。传真:****-*******。地址:连州市林业局。特此通知。清远市华林******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