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红星路综合整治工程(南二环——北二环)环境影响评价变更公示(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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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红星路综合整治工程(南二环——北二环)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南起二环路科华路口,北至二环路刃具立交项目性质:改造总投资: *.**亿元建设内容:整治内容包括两大部分:市政工程、景观工程,改造长度*公里,宽度**米。建设工期:****年*月~****年**月二、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一)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对大气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施工期的废气主要是原有路面开挖、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施工扬尘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原有开挖、回填、道路浇注、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扬尘是低空的无组织排放,直接影响人类的活动,施工过程中扬尘的影响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挖土、堆场和运输,该项目施工期基本上无弃土堆放场所,因此扬尘对环境影响主要为挖土和车辆运输,在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防护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及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落实有关建筑工地的“六不准、六必须”措施即: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等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废气,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加之项目施工场地扩散条件良好,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汽车尾气:施工阶段,使用机动车辆运输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及器材、建筑垃圾等,排出的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是CH、CO、NOx等,通过合理安排装卸,尽量减少车流量。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建筑施工时混凝土浇灌作业会产生场地冲洗水、构筑物冲淋水和设备清洗水等,本项目在施工场地内修建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内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项目位于主城区,施工工人 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施工期废水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对声环境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设混凝土拌合场,因此,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如运输机械、挖掘机、夯实机、切割机、钢筋加工类机械等,这些设备的噪音在**-***分贝之间。施工噪声会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在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将电锯等高噪声设备、工序布置在远离敏感保护目标。施工时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尤其是在夜间严禁打桩机等噪声机械进行施工作业,减少这类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通过严格的施工管理,尽可能的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标准限值,可以减少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组织方案,禁止夜间施工,午间休息时段不得开启;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设备和施工机械,精心布局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进行控制,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可有效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出现。*、固体废弃物影响施工期间将有大量砂石、水泥、砖瓦、木材、废弃管网等各种建筑材料通过分类收集回用以及将不能回用的废弃物应妥善堆放、及时处理,并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埋场,在外运的建筑垃圾时采用用毡布覆盖、不允许超载等,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二)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对声环境的影响(*)过往车辆交通噪声①加强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拥堵而造成噪声超标,加强车辆噪声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②加强对夜间车辆的管理,禁止车辆超速行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汽车尾气,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产生的水污染主要路面径流,其污染物成分简单,浓度低。经路面排水工程收集后经雨水管道排放市政雨水管网。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性影响。*、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基本无固废产生,行人和行驶车辆内乘车人员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由环卫每天清扫后运往垃圾场进行处理。因此,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不会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三、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对本项目有或提出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或西藏******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五、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号邮编:******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评价单位:西藏******、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号成都***写字楼b栋**层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