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虎丘婚纱城A区人防设备采购的补充通知SZZC2014-GS-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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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一)各投标单位:针对SZZC****-GS-G-***号******拟采购“虎丘婚纱城A区人防设备”项目的提疑,经采购单位确认,现答疑同时将招标要求调整明确如下:一、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修改为:(*)产品生产厂家须满足《江苏省民防工程防护设备监督管理规定》;(*)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及《江苏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登记备案证书》;(*)产品生产厂家工商注册地不在苏州的企业须至苏州地区人防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投标的产品须在江苏省民防局公示的产品名录;(*)须为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报名及投标时提供的相应资料按上述要求调整。二、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年**月**日**:**三、投标、开标安排:(*)投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以上内容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特此通知!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