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粮油贸易公司储备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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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的******储备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招标编号:QZJL*********R*、投标人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投标人应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出具时间截止开标时间*个月内)(*)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设有预算审核价,于开标时当场宣布,凡超出预算审核价的,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n/)下载。招标文件每份***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会议室(泉州市田安北路倍安居大厦四楼****)。*、投标报名地点:泉******(泉州市田安北路倍安居大厦四楼****)。*、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 ****-******** 李先生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招标文件》备索:******储备粮采购项目(发售稿).doc地 址:泉州市田安北路倍安居大厦四楼****。E-mail: ****** 邮 编:******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小张、小林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帐 号:****************收款人:泉******泉******二O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