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丙三街地块及兴隆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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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吉林省恒一******受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委托,对招标编号为****HYG****的丙三街地块及兴隆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招标代理。以上两个地块已由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棚户区改造专题会议纪要《长安组棚[****]*号》批准,捆绑后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现对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拆迁安置,开发建设。(中标单位负责办理项目土地及规划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批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和分期开发建设及项目物业管理等全过程。)*.*项目地点:丙三街地块东起新开西街,西至东环城路,南起十里堡棚户区,北至乙二路;兴隆路地块东起宏盛花园新村,西至乐群街,南起羊草沟煤矿宿舍,北至兴隆路。*.*用地面积:丙三街地块:**.****万平方米; 兴隆路地块:*.****万平方米(最终以规划为准)。*.*资金来源:开发企业自筹。*、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 *.*年开发量按《吉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须到检察院办理企业无行贿行为证明。*.*投标人不得因控规指标的因素中途放弃对项目的开发权。*.*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期间的企业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准转包,不准分包。*、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年**月**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至**:**,下午**:**至**:** (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恒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行为证明; *.*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为****元,售后不退。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号新碧丽湖酒店**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联系方式: 招 标人: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联 系人:姜昊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号新碧丽湖酒店**楼联 系人:李阳电 话:****-********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