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仲裁委员会租赁广深高速广告宣传牌项目单一来源方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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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仲裁委员会租赁广深高速广告宣传牌项目单一来源方式公示一、采购人:广州仲裁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仲裁委员会租赁广深高速广告宣传牌。广告牌位于广深高速公路K**+***(南行),规格为**米×*米×*面=***平方米,年租金为**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为提高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的影响力,拟在广深高速靠近东莞分会所在地即东莞市区出口位置设置广告牌用于宣传,现广深高速公路广州新塘路段至东莞市区出口路段处于可出租状态的合法广告牌仅有该广告牌。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穗路*号汇美大厦***室。 五、上述广告牌******通******签订《广告合作合同》的形式,取得****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广告业务开展权。因此,******为该广告牌唯一合法出租方,详细文件见附件。 六、公示的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其它供应商如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财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审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仲裁委员会 联系人:张建新 电话:***-********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地址:广州市华利路**号 联系人:马先生 ∕ 朱小姐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