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长汀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工程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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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工程 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 )港湾招字第 *** 号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 年 * 月 ** 日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作如下修改: 一、 原招标文件第** 页第七章第 * 节的原预算价 ******.** 元 修改为 预算价 ******.** 元,原发包价 ******.** 元 修改为 ******.** 元。 二、 原资格标附件** 的投标承诺函的工期 *** 日历天, 修改为*** 日历天 。 三、 原招标文件(含资格标)开标时间(截标时间)**** 年 ** 月 ** 日上午 * 点 均修改为 ****年 ** 月 ** 日上午 * 点 ,开标地点不变。资格审查文 件中凡涉及此项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 四、 凡招标文件(含资格标)中涉及上述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五、 投标人如需本答疑纪要(一)书面文件,请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本答疑纪要(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均与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 长汀县****** 招标代理机构:******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