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工人服装配置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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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工人服装配置采购项目(第二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招标编号:JJ-****-****. 项目名称:工人服装配置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工作服 * 批 **万元*)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对包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再分拆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包括服装生产或销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负责人代表/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月 ** 日(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除外)。*)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E座三楼(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电话:(****)********);三、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元/套,所有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银行开户名:******佛山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帐 号:************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提交的资料与投标时资料内容一致)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 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四、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 月* 日下午**:**~**:**(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下午**:**(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E座三楼***会议室五、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六、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七、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采购人名称:佛山市******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政府大院C座三楼电 话:(****) ******** 联 系 人:李先生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E座三楼电话:(****)********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栋B***室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李先生、欧小姐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