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外铜门及卫生间改造工程成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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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外铜门及卫生间改造工程成交通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 撰写人: 张旭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外铜门及卫生间改造工程成交通告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楼外铜门及卫生间改造工程,已于****年**月**日经谈判小组评审推荐,并经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确定了成交供应商。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外铜门及卫生间改造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信息通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代理机构名称:辽****** 六、成交结果确定日期:****年**月**日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 八、成交价格:捌拾陆万元整(¥***,***.**元)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以上成交结果有疑义,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辽******或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质疑,我们承诺将在收到质疑后*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旭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乔黎 ****-******* 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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