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安徽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省级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开发与实施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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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规定,现将安徽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省级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开发与实施维护”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此次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反映(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附件:安徽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省级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开发与实施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申请材料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年**月**日附件:安徽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省级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开发与实施维护”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申请材料安徽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省级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开发与实施维护”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万元。现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拟定“省级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开发”唯一供应商为“******”,“省级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实施维护”唯一供应商为“安徽******”。理由如下:一、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财综〔****〕***号)要求,在省级财政部门和用票单位推广使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二、****、****年省财政厅已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提供市、县级财政部门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实施服务(财政端)。三、为确保省级千余家用票单位的系统实施和后期维护的工作质量,安徽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提出“系统实施维护本地化的要求”,为此,******授权安徽******负责省内该系统的实施维护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