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内黄县交警大队高清智能卡口系统建设项目的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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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交警大队据国发****【*】号文件精神,就内黄县交警大队高清智能卡口系统建设项目(内采购公开〔****〕***号)做如下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八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第*条由“投标单位具有安防资质一级资质及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修改为“投标单位具有安防资质一级资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项《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由“****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工作时间内)”修改为“****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工作时间内)”*、《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做相应修改,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内黄县交警大队所需高清智能卡口系统建设项目(内采购公开〔****〕***号)《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取代《招标文件》中被澄清、修改的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先生 ****-*******采购单位:内黄县交警大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联系人:陶文雯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