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湖北大雁玻璃钢有限公司玻璃钢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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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玻璃钢汽车零部件项目拟建地点:十堰市红卫镜谭路**号建设主要内容:******总投资****万元,总占地面积*****.**m*,主要建设生产厂房、配电室及门房等。本项目投产后,年产车身外覆盖件*万件。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生产的改装车项目通过检索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修订本),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应为允许类建设项目,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综上,项目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三、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根据十堰市国土局土地证,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四、厂区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分析根据环境影响分析和预测结果可知,评价范围内喷漆废气等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新增噪声源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依然满足该功能区的要求。因此,项目的平面布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基本合理的。五、环境质量现状结论(*)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评价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值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地表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受纳水体神定河在评价区域内除NH*-N、TP外,其余各监测指标Si值均小于*。据现场踏勘,造成神定河常规监测点位处NH*-N、TP超标的原因是由于十堰市政污水管网还处于完善阶段。(*)声环境:根据现状监测,厂界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六、环境保护措施结论*)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主要废气包括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废气排放(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焊接烟气、打磨粉尘、喷漆废气、晾干废气)等。有组织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成分主要包括二甲苯、VOCs等,捕集后的废气通过采取纤维棉网过滤处理,二甲苯、VOCs通过采取吸附装置吸附的方式处理。以上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成分主要包括二甲苯、VOCs等,为减轻影响,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优化工艺设计,尽量最大限度收集有机废气,尽量转化成有组织排放。除此之外,本项目运营时应加强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减少人为造成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对于非正常工况排放废气,企业生产管理和运行部门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环境风险评估,对环境治理设备、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环节加强管理和检查,减少异常排放的发生。非计划异常排放发生后,生产管理和运行部门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及时阻止废气超额排放,避免事故超标排放。企业应建立事故性排放的防护措施,在车间内备有足够的通风设备。非正常排放的概率极小,一般情况下排放的污染物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间外排的废水主要包括办公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等,废水总产生量**.**m*/d(****.**m*/a)。地面清洁废水与办公污水混合后一并进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三级标准后,经管网进入神定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至神定河。*)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机加设备、空压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声源强度在**~**dB(A)。为减轻噪声污染,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音型、对各主要噪声源均设置基座减振措施,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距离衰减后,设备运行时厂界噪声达到标准限值要求,对外界声环境影响小,不会产生扰民影响。*)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营运期间固废主要来自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焊接残渣、废包装、切割捕集粉尘)、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漆渣及废纤维棉、废乳化液)、办公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残渣等。废边角料、废焊条及焊丝、废包装、切割捕集粉尘等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油漆桶、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漆渣及废纤维棉、废乳化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为此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妥善暂存于厂区仓库中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全部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处理、资源化回收利用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因此,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七、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影响预测,正常工况下,在各种气象条件下,项目点源排放的二甲苯、VOCs以及面源排放的二甲苯、VOCs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周围敏感点处各项污染物的预测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能满足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保护要求。因此,该项目正常排放污染物条件下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对周围环境敏感点无明显不利影响。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导则推荐模式计算,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等相关要求,项目需设置以喷漆车间边界***米范围作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下料焊接车间边界***米范围设置本项目噪声卫生防护距离。(*)地表水环境:水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神定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声环境: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影响预测可知,经采取有效措施后,与项目所在地的背景噪声值叠加后,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的噪声影响可控,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表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按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后,均不外排入周围环境,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综上所述,本工程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影响不明显,不会降低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八、环境风险评价经危险性分析,本项目无重大污染源,风险评价二级。最大可信事故为油漆、二氧化碳在贮运过程中发生泄漏及后继引发的火灾和爆炸,本项目所用的油漆、二氧化碳由供货厂家负责运送到厂,到厂后有专用储存区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在加强厂区防火管理、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事故发生概率很低,经过妥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企业已着手建立较完备的事故应急系统,有针对地编制了事故应急预案,可对各类环境风险事故进行有效处理。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九、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经清洁生产分析,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与设备先进性、污染控制、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管理水平均符合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经核实分析,该项目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的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此外原料及产品的循环利用亦符合循环经济理念。因此,在清洁生产方面,本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十、公众参与本次评价期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文件要求,在接受环评委托后和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后均进行了网上公示,并且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征询公众意见。在项目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该项目的建设已得到广大公众的了解和支持,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投产运行后,应重视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不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十一、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根据上述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及准入条件;厂址用地属于工业地,选址合理,符合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属清洁生产工艺;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行,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立完备的事故应急系统,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综合分析,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评价单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十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先生十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十堰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十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公众对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公众认为该工程运行期会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如何妥善解决该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公众对该工程建设态度及对企业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意见;(*)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十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来电、来函或预约上门交谈。十六、公示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