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鄂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家具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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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的 委托,现就 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EZCCGPA****** 二、采购项目名称:家具 三、采购内容: 实木餐桌、实木餐椅、真皮沙发、茶几、床等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经营家具的专业经营资质。 *、在鄂州或周边城市(武汉、黄石、黄冈)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 五、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北京时间) 六、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年**月*日上午*:**-*:**止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年**月*日上午*:**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十、 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在标书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 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 ****年**月*日 上午**:**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夏友明 联系电话:*******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申光耀 联系电话:****—******* *******(传真)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