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黄岛区湾底疏港路高架桥及南港一号路工程所需道路中央隔离混凝土护栏等交通设施(重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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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务局的委托,就其黄岛区湾底疏港路高架桥及南港一号路工程所需道路中央隔离混凝土护栏,电子警察智能抓拍系统,交通信号灯、标志牌等交通设施(重新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黄岛区湾底疏港路高架桥及南港一号路工程所需道路中央隔离混凝土护栏,电子警察智能抓拍系统,交通信号灯、标志牌等交通设施(重新采购) *.项目编号:黄岛区*******a* *.采购内容: 本项目第*包:交通信号灯、标志牌和第*包:道路中央隔离混凝土护栏已经采购完毕,本次采购内容为第*包:电子警察智能抓拍系统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第*包:电子警察智能抓拍系统 ***.******.*** 供应商须为国内工商注册的法人单位,能够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及其相应的服务 (供应商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 供应商具有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关于过渡期内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四项资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电联信资〔****〕*号),****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有效期满的单位资质证书,在****年**月**日前视同为持续有效) (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 ***.******.*** 本次投标的电子警察主机及高清抓拍摄像机产品,若非供应商自身生产的,须具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供应商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 本次投标的电子警察主机及高清抓拍摄像机产品、高清球机,须具有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开标时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该产品不是供应商自身生产的,还须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该检验报告送检单位须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名称一致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由供应商从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 *:**时。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号(卓亭广场)*号楼*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监控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联 系方式 *.* 采购人 联 系 人:缪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 *.*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孙睿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号鲁邦广场A座***室 开户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银行账号:************ 邮 箱: ****** ****** ****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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