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编号:JSA14238)慈溪轻纺布料城勘察设计招标补充文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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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一)是对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所作的答复及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一)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补充文件(一)为准。*、慈溪轻纺布料城勘察设计资信标的详细评审内容中,其中原“上表序号*中对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办公或经营场所面积指投标申请人驻慈溪行政区域(包括杭州湾新区)的、用于与本企业建筑业生产经营及办公有关场所的评审面积。属自有产权房的,产权面积累加后作为评审面积;属租赁房的,按租赁面积的**%作为评审面积(如有两个及以上不连号门牌租房合同的,以最大一个租赁面积的**%作为评审面积)。自有产权房面积根据房产证或他项权证确认,自有产权房与租赁房门牌号连号的,评审面积可累加,房屋所有权人名称与投标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名称须保持一致,租赁房面积根据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证确认。办公或经营场所取得时间为****年**月*日前,以房产证或他项权证或房屋租赁登记证的时间为准。”更改为“上表序号*中对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办公或经营场所面积指投标申请人驻慈溪行政区域(包括杭州湾新区)的、用于与本企业建筑业生产经营及办公有关场所的评审面积。属自有产权房的,产权面积累加后作为评审面积;属租赁房的,按租赁面积的**%作为评审面积(如有两个及以上不连号门牌租房合同的,以最大一个租赁面积的**%作为评审面积)。自有产权房面积根据房产证或他项权证确认,自有产权房与租赁房门牌号连号的,评审面积可累加,房屋所有权人名称与投标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名称须保持一致,租赁房面积根据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证确认。办公或经营场所取得时间为****年**月*日前,以房产证或他项权证或房屋租赁登记证发证机关发证的时间为准。”*、其余均按原招标文件不变。 招标人:慈溪****** 招标代理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备案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