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动物笼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35-1401216N1871)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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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的委托,就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动物笼具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因需要招标需求的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包*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补充内容: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IVC笼盒样品*套。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涉及上述内容的,将作出相应调整,其他内容(包括开标、评标、投标截至时间)不变。已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书面(传真)确认已获悉本澄清公告,不论投标人是否书面确认,本澄清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黄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号粤信大厦**楼 电话:***-********-*** 传真:***-******** 签收处: (投标人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