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修武县县委党校新校区学员餐厅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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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共产党修武县委员会党校委托,就修武县县委党校新校区学员餐厅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修武县县委党校新校区学员餐厅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采购编号:XWCG****- ***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JS***号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修武县县委党校新校区学员餐厅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主要包括中央空调主机组及其附属配件,具体要求和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五、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六、评标信息:评标日期: ****年 **月 **日评标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为民路***号,县粮食局四楼)。评委会成员:薛铜龙 吕晓珍 张改霞 张利云 王进昌 七、评标结果:*、河南****** ******.**元项目经理:张海库 证书编号:********、河南****** ******.**元项目经理:童德玉 证书编号:********、****** ******.**元项目经理:张铨豪 证书编号:*******八、公示日期:****年**月**日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单位:中国共产党修武县委员会党校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代理机构:******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十、监督单位: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