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天河区2014年环卫设施采购项目(重招)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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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年环卫设施采购项目(重招)更正公告 ******于****年**月**日发布的关于天河区****年环卫设施采购项目(重招)(采购编号:GZSW*****HG****C)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因内容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一、 更正事项及内容:*、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P*-*:一、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更正为:一、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二、更正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号恒生大厦A座****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