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崇左市宁明县北江乡林芬村土地整治项目I标段及Ⅱ标段施工(KWFZA3G2014546)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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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左市宁明县北江乡林芬村土地整治项目I标段及Ⅱ标段施工招标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国土资函〔****〕****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明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明县北江乡林芬村 建设规模: ***.**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公顷,新增耕地率为*.**%,总投资****万元; 合同估算价:I标段:***万元;II标段:***万元。 要求工期:I标段:***日历天;II标段:***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I标段:崇左市宁明县北江乡林芬村土地整治项目Ⅰ标段。II标段:崇左市宁明县北江乡林芬村土地整治项目II标段。 投标人均可对*个标段中的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如投两个标段的,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已在先评审的标段中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能参加下一标段的评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号)推荐的施工单位,且不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以及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警示约谈会议纪要》(****年**月*日至*日约谈)的违约单位(除违约单位项目已整改完毕通过竣工验收外,报名及投标资料中必须携带相关证明已整改完善并通过竣工验收的佐证材料)。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号文除外)。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 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按实际时间),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 地点: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 报名,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报名,由其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下证明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岗位证书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最近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账单凭证复印件;(**)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元,图纸资料每套****元,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后不退。 以上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明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 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号 邮 编:****** 联 系 人:林艺琳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层 邮 编:****** 联 系 人:余静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云景支行 账号:*** *** *** ***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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