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广西农垦东兴冲榄工业园横二路一期工程地质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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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广西东兴冲******;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工程名称:广西农垦东兴冲榄工业园横二路一期工程地质勘察招标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长****.*米,道路红线宽**米,设计行车速度**公里/小时,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 招标范围:广西农垦东兴冲榄工业园横二路一期工程地质勘察。 广西农垦东兴冲榄工业园横二路一期工程地质勘察招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开标、评标,已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桂林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贰拾玖元/米(¥***元/米) 项目负责人:赵蓬,注册执业证书号:AY*********; 勘察工期: ** 日历天(初步勘察阶段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道路地质勘察,并出具地质勘察报告) 第二中标候选人:桂林理工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贰拾捌元/米(¥***元/米) 项目负责人:蒋文德, 注册执业证书号: AY*********; 勘察工期: **日历天(初步勘察阶段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完成道路地质勘察,并出具地质勘察报告) 现就本工程招标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招标人(广西东兴冲******)或招标代理(广西******)提出,联系电话:****-*******。 有投诉及举报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 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它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东兴市财政局:****-******* 东兴市发改局:****-******* 东兴市检察院 ****-******* 东兴市住建局 ****-*******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招标人:广西东兴冲******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