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疆阿克苏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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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建设项目名称新疆阿克苏三江生猪冷链物流项目*、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占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m*,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扩建,新建标准化猪舍**栋,购置配套饲养设施,建成年出栏育肥猪**万头的现代化标准养猪场。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实验林场八队,总投资****万元。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 址:阿克苏地区实验林场二队联 系 人:王飞邮 编:******电 话:***********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中勘冶金勘******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号地 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新发大厦****号邮政编码:******联 系 人:刘群联系电话:****-*******电子信箱:als****@***.com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对项目区域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环境质量现状、区域污染源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通过对开发方案分析,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工程分析,提出对环境影响有效的减缓措施。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您认为该工程的建设对区域经济所产生的影响?*、对本工程的建设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有何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有效期为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请在有效期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