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黄宅镇中兴路以南地块七至地块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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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国土告字〔****〕**号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黄宅镇中兴路以南地块七至地块十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地块名称地块编号土地位置地块面积(m*)土地用途产业类型投资强度出让年限(年)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元/m*)竞 买保证金(万元)出让方式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黄宅镇中兴路以南地块七至地块十七黄宅镇中兴路以南****二类工业用地(M*)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县有关产业规定(水晶、重污染企业免进)按《浙江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标准执行***.*~*.*≥**%≤**%≤**.****(设有底价)*** 拍卖八*******九*******十*******  二、竞买要求  (*)经县发改、经贸部门建设项目准入资格审查同意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未经批准欠浦江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价款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受让后(受让方)须以“公司制”企业形式办理相关手续;(*)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江滨中路**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出让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公证书。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地点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号)。  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款截止日遇节假日顺延)。  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或砌好围墙),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江滨中路**号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浦江县人民东路**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杨风林 宣伟英  竞买保证金缴入账号:**************************  开户单位:浙江省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支行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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