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东兴市保税大道北段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YLFCG20144001-D)流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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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东兴市保税大道北段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二、勘察招标范围:对东兴市保税大道北段工程项目进行岩土勘察。 设计招标范围:东兴市保税大道北段工程项目程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继服务等相关服务。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五、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陈义廷 吴小梅 联系电话:****-******* 传真:****-******* 六、流标公告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流标原因: A分标:因所有投标人均未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故本分标做流标处理。 B分标:因所有投标人均未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故本分标做流标处理。 八、说明: *、投标人认为流标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流标公告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东兴市有关主管部门投诉。 *、质疑电话:****-*******传真: ****-*******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⑹质疑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质疑(或投诉)的,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质疑本人(或投诉本人)签字,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或投诉),不予受理: ⑴质疑人(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⑵质疑(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⑶质疑书(或投诉书)未署具质疑人(或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质疑(或投诉)的,质疑书(或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⑷超过质疑(或投诉)时效的; ⑸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质疑人(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⑹质疑(或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招标人:东******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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