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兑山原水泵站迁改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答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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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标段名称:兑山原水泵站迁改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 答疑阶段:答疑二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工程名称 兑山原水泵站迁改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上 午 * 时 **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 分钟开始接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岩土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岩土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岩土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能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答疑纪要以书面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凭报名发票至招标代理单位(地址:金星路**-*号三楼)领取书面答疑纪要。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页,共*页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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