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烟台港西港区至淄博重质液体化工原料输送管道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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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港西港区至淄博重质液体化工原料输送管道工程于****年*月通过省环保厅环评批复,原设计输送燃料油****万吨/年。工程起点为烟台港西港区,途径烟台、青岛、潍坊、淄博、东营和滨州,全长***km。管道在烟台市境内途经烟台开发区、蓬莱市、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在招远市设招远热泵站。本工程和烟台港西港区原油码头工程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点工程,原油码头工程将利用本工程管道作为油品输送管线。为了保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本工程将增加原油输送,将油品输送量变更为原油***万吨/年、燃料油***万吨/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进行本工程变更环评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要求,公开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征求工程影响范围内民众对工程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您对工程建设的环保工作有什么具体意见,请在公告之日起**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松林;联系电话:****-*******;电子邮件:wangsonglin**@ ***.com;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号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联系人:李春晓;联系电话:****-********;电子邮件:hjpj***@ ***.com;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山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