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电脑、打印机等项目采购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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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远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批复号:**-***),赣州******受安远县水利局的委托,就其电脑、打印机等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年**月**日发布的询价文件、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一、变更事项*、响应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响应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变更为:*、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此变更公告为询价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询价文件、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