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海淀区监察局2014年群众满意度考评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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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北京市海淀区监察局的委托,就其****年群众满意度考评项目。现接受投标人报名,在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后,根据邀请投标人原则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名称:****年群众满意度考评项目*、项目编号:CEITCL-BJ**-CZFW-*******、采购内容:****年群众满意度考评项目相关服务*、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元*、采购人:海淀区监察局*、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号*、采购联系人:张喆*、采购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号航天信息大厦*层**、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传真:***-**********、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提供资质文件和报名时间:****年**月**日到****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迟到的文件将被拒绝。**、提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号航天信息大厦*层***室**、联系人:张威 联系电话:***-********-*** *************、报名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应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民政部门登记或经机构编制管理等有关部门批准的,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应与信息咨询、决策服务或其他社会调查有关,且经营、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服务管理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个海淀区政府部门下属窗口单位的建议名单,名单需包括具体的办公地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谈。**、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料递交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有效期)(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名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质证书(投标人如有,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须提供服务管理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个海淀区政府部门下属窗口单位的建议名单,名单需包括具体的办公地址。**、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要求:(*)、报名人应按上述递交资料的要求,统一用A*纸编写并装订成册,一正两副,由其法人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报名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人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启封字样;(*)、报名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需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除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包含递交本项目资格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后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签署保密协议的授权)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确定邀请投标人原则:如报名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多于三家时,由谈判小组择优随机选取三家作为谈判投标人,向其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售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