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绥江干流怀集河段洲泗村至下游大浪村可采区开采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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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肇庆市河道采砂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肇水建管[****]*号文批复,绥江干流怀集河段洲泗村至下游大浪村可采区开采施工(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工程施工招标。一、项目概况本可采区开采范围:绥江干流怀集河段洲泗村至下游大浪村河段,规划采砂长度****米,采砂面积*万平方米,平均采砂深度*米,离开左岸、右岸不小于**米,年控制采砂量*万立方米。施工内容包括采砂、运输至*公里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堆场并卸砂上岸。工程总造价约**万元。本可采区位于北江支流绥江干流牛岐、莫湖两级水电站之间,船闸宽约*米,绥江从马房至怀集梯级水电站通航能力为***吨,本可采区允许*艘载货量***吨以下的采运一体自吸式采砂船作业。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只负责本项目河砂开采施工,获取劳务报酬,不拥有河砂所有权和销售权。二、河砂采砂期限在《河道采砂许可证》一年的规定期限范围内,按投标人申报的施工期限并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三、 资格要求*.*有经营(或开采)河砂业务营业执照。 *.*有符合开采作业要求的采砂作业船。船舶证书经海事管理机构进行安全技术状况审核合格。报名时提交的船舶资料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船舶资料一致。*.*投标人和拟投入的采砂船舶近三年没有违法采砂纪录。并提供相应声明承诺书(包含承诺在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后和履行《施工合同》期间,投标人和拟投入的采砂船舶仍需无违法采砂记录)。如有隐瞒或失实,接到投诉,一经查实后招标人有权即时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招标人有权即时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并要求投标人赔偿招标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具有开采河砂业绩,以提供河道采砂许可证为准。*.*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四、 报名提交资料*.*经营(或开采)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人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报名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船舶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船舶国籍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合同))。*.*投标人及采砂船近*年以来没有违法采砂记录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  采砂船舶或其它采砂作业工具不得与其它投标人提供的重复;如有重复,以先报名并提供原件者为准。*.*河道采砂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后退回。如第*.*点能够提供原件的提供原件核查,不能提供原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并签署“与原件相符”审核意见。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五、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年**月**日至 **** 年**月**日,每日上午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肇庆市端州三路**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数量小于*家时,则重新招标。 *.*当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七、 联系方式肇****** 谢生 电话/传真:****-*******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生 电话/传真****-******* 肇庆市水****** 袁工 电话/传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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