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通顺河及洪道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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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受武汉市蔡甸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通顺河及洪道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XJZX-CDQ-FW-****-***二、项目名称:通顺河及洪道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三、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为*个项目包,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项目包项目包名称服务期政府采购计划金额*通顺河及洪道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年**月**日前完成征求意见稿***万元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投标人近*年内完成水环境保护规划两项及以上;*、投标人具有环境咨询工作基础,具备满足服务期内完成规划编制的基础资料调查及搜集能力;*、本项目需在****年**月**日前完成征求意见稿;*、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并提供联合体分工协议。*、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在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五、招标文件获得:招标文件及资料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起(除法定休息日外)每天*:**时—**:**时 **:**时—**:**时(北京时间)在******(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号新源大厦*楼)领取。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近*年内完成水环境保护规划两项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并提供联合体分工协议;*、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在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六、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送达******(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号新源大厦*楼)。七、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号新源大厦*楼)。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武汉市蔡甸区环境保护局联 系 人:李飞联 系 电 话:***-********代 理 机 构:******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号新源大厦四楼联 系 人:陈 治 荣 唯电 话:***-********传 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联系人:胡少龙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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