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三分校办公管理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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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三分校办公管理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在上海地区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 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三分校办公管理系统集成服务*、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采招****-***)*、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校办公管理系统集成服务,*套*、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交付地点: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三分校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地区售后服务机构地址、人员及联系方式说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弄*楼*、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弄*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用电脑*. 数字证书(CA证书)*.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参加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收据或转账凭证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 本次投标须交纳人民币叁仟圆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以转账、支票或者现金的方式递交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双休及节假日除外)递交到招标代理单位。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三分校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 地 址: 虹漕南路***号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弄*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 系 人: 吴慧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 网 址: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