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江苏盱眙县食品总公司房屋租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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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公告项目编号:XYZCP-****-*** ******资产管理工作,现将位于淮河东路********一楼*间门面房(原移动公司门市)向外出租,委托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租赁房屋情况计*间,约***平方米,计划对外整体招租,时间*年,租金底价每年**万元起始。租金一年一交。房屋交付时间:**月上旬。具体情况请向我单位咨询或联系现场察看事宜,联系电话:********蒋经理、胡会计。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以有底价、有声竞标形式进行多轮公开竞标,不达底价不成交,以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本次招租起拍价为**万元整(大写拾万元),每轮加价****元及****元的整数倍数,否则加价无效。是否达到底价由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督。三、报名须知*、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单位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标,报名时个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单位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费***元,报名人可以带一人入场。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退还。*、每位投标人在报名前向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账户预存*万元的竞标保证金,凭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收据方可报名(不中标当天办理退还手续,中标者竞标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凭甲方出具退还证明后方可退还)。*、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天)满后*个工作日内交齐余下首年租金及中标交易费,并与招标单位签订协议。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中标交易费用以及签订合同,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有权宣布废标并没收竞标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向招投标管理中心交纳(三年)总交易额千分之四的中标交易费。*、本公告未尽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与处理。*、各投标人请持续关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如项目有关变更事项,将及时在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公告。四、其他说明*、本次竞标活动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报名人应自行到实地考察视情而定,如有疑问,******咨询。*、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时**分截止。*、报名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竞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竞标地点: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盱城淮河东路***号)*、保证金缴存信息:账户户名: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账号:********************** 汇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开户银行:江苏盱眙******营业部报名电话:****-********咨询电话:***********陈******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房屋租赁招标规则一、本次房屋租赁以*间门面房整体为一个拍卖单位。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元或****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底价、有声竞拍的形式,不达底价不成交,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应价均没有超过底价时,根据招投标领导小组意见,以其他方式重新公平竞标。三、本次竞标订起拍价为**万元整。四、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五、竞标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竞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见当日院内白色告知牌)。竞标人应提前抵达竞标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票据到指定地点签到,迟到者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到者均作弃权处理。六、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拍卖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七、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出卖方均不负任何责任。八、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招投标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招投标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招投标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九、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三天)满后*个工作日内交清首年租金并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如不能按时缴纳租金和中标交易费用,招投标管理中心则有权宣布为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十、竞标者应在报名前向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账户缴纳*万元的竞标保证金,未打入者不具备竞标资格,其余方式均为无效。十一、本规则的解释******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附:报名参加竞标者承诺:我们已收到本规则、招租公告及合同文本。我们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规定和各项要求,并已经了解招租标的物的全部情况,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标报名人承诺签名:****年 月 日房屋租赁合同甲方:******乙方:甲方现有座落于淮河东路********一层五间门面房约***平方米(原移动公司营业厅)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有关条款协议如下:一、 租赁期限:共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 租金及交纳方式:每年租金**万元,三年计**万元;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清当年的租金**万元。三、乙方在承租期间,要保持房屋原有主体结构,非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开门、开窗,确因经营需要,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合同期满后,动产由乙方带走,不动产(地面、墙壁、门窗、天花顶板和相应的装璜等为不动产)无偿留下交给甲方。承租期间,乙方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水、电、工商、税务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安全及其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负。四、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拆迁,甲方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无条件搬出,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租金按实际承租月数收取,多收部分予以退还乙方。五、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私自转包他人,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六、合同期满,甲方如继续发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或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