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东莞市城乡规划局虎门南站规划研究与一体化设计招标项目(重新采购)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项目名称:东莞市城乡规划局虎门南站规划研究与一体化设计招标项目(重新采购)采购编号:东采公〔****〕***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必须满足本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条的规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家(含主办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投标人参与报名时,报名登记的投标人为联合体,并列明主办人及全部联合体成员名称;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文件中都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或类似性质的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各成员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选定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办理投标事宜(含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整个合同执行的协调实施,包括只有主办人可以支付费用等;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且具有轨道站点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项目经验; *、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最大股东的。 (注):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合成一个PDF文件)。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城乡规划局采购人地址:东莞市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际百安中心A座****号经办人名称:夏文联系电话:****-********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结果情况说明备注A****年**月**日*,***,***.**深圳市蕾奥******、深圳市城市交通******及欧博迈亚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号规划大厦*楼西评标委员会专家名单:陈巍、赵长庆、阮秉彝、杨全安、钟南、欧阳骥、成见开。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