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乡平原新区综合监察大队服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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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受新乡平原新区综合监察大队委托,就新乡平原新区综合监察大队服装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河******受新乡平原新区综合监察大队委托,就新乡平原新区综合监察大队服装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具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留存)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六、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第*开标室 。九、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平原新区财政局:****-******* 平原新区发改委:****-******* 招 标 人:平原新区综合监察大队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代理机构:河******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号国奥大厦**层联系 人:肖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