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岑村火炉山南侧AT0303011、AT0308033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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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号令)》、《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岑村火炉山南侧AT*******、AT*******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岑村火炉山南侧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岑村路,火炉山南侧,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范围内。项目北边是火炉山南坡,西边为现有小区华南御景园,东面和南面是农地和低层建筑,东南靠近城市主干道科韵路与华观路。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为*.**,计算容积率面积为******平方米,预计居住户数****户,居住人数****人,配幼儿园、生鲜超市、物业管理、老年服务站点居民健身场所、公厕和地下车库等。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主要为施工扬尘和作业机械排放尾气等。 (*)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产生废水和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污水。 (*)声环境:噪声源主要为物料运输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和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营运期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备用发电机尾气、厨房油烟、机动车废气、垃圾收集站点与公厕臭气等。 (*)水环境:小区污水主要包括居民生活污水、含油废水及地下车库等冲洗废水 (*)声环境:小区主要噪声源为固定设备运转噪声、机动车噪声和商业活动噪声。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商铺和生鲜超市垃圾、社区卫生站垃圾、废机油。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其污染物处理措施简述如下:①生活污水、公厕冲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厌氧处理、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地下车库与垃圾收集站点冲洗废水经隔渣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猎德污水处理厂处理;②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净化处理、厨房油烟废气经家用油烟机净化后,分别由专用烟道引至建筑物楼顶达标排放;机动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抽至地面排放;加强公厕的保洁与通风工作;垃圾收集站点喷洒除臭剂;③对设备噪声进行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处理;对机动车进行限速、禁鸣;对商业经营加强管理,限制营业时间;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社区卫生站少量医疗废物、废机油分别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结论 本项目选址合理;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本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后,其产生的污染源经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处理后,将不致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点击下载本网页附件; (*)向以下联系人咨询: ①建设单位:******;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号***室 ;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②环评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冼工;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西路***-***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期限:本公告及环境影响简本公示后**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主要事项: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当地居民的影响;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请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具体形式: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