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设备及服务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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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采购编号:YFCG**********.委托单位: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委托单位地址:泉州市*.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及数量:设备及服务*批(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的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为无效投标)。*.*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泉州市地域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采购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柒拾肆万壹仟壹佰元整(¥:***,***.**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的为无效投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文件》的获取: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n/)下载采购文件***泉州市政工程管理处设备.doc。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缴交。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地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号二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供应商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条的约定。**. .《采购文件》备索。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号二楼电 话:(****)********、******** 传 真:(****)********联系人:尤小姐、林先生E-mail:yfcg*******@***.com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帐 号:******************收款人:************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