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对浙江同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和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资质升级有关代表工程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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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材料和有关代表工程进行了初审。现将******和******有关代表工程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 ****年**月*日。 对上述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任何单位及个人请于****年**月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号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 玲 附: *、******代表工程 *、******代表工程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