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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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浙江******受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YG****-SB***-ZFCG***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标段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主要技术指标要求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进口)*套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二超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套三自动电位滴定仪(进口)*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具备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所提供的设备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行业要求,同时符合科研管理的质量、安全要求;  (*)属于进口设备的需获得进口设备代理的销售授权;  (*)本次采购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人拟参加二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须针对相应标段分别提供一份报名资料及资质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 下午**:**-**:**  地点:浙江******(八一南街***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 ***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截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七、开标时间:****年**月**日**:**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九、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元);  标段二、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元);  标段三、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元)。  交付方式:要求投标人在****年 **月**日**:**(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以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的方式从其单位账户交入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账 号:****************  交纳要求:交纳保证金时请在交款单据上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序号(SB***-X)。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拟参加投标设备的产品说明图册原件;  (*)属于进口设备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进口设备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经销授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经专家认证,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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