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新湖镇林家村等五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续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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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镇林家村等五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续建工程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GC**-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湖镇林家村等五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续建工程已由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居以长净国土资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排水沟护砌****米;双井柱桥*座;水泥路修筑***米;桥头浆砌块石砌体拆除*** 立方米;桥头浆砌块石挡墙修筑**米(双侧);树木移除*株;架电线路移设**米;简易涵管安装*处。素土路边沟**米。盖板涵*座。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相关的法律、 *.*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林家村。 *.* 工期:****年**月**日—****年*月**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完成过土地整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号、吉建管[****]**号、吉建管〔****〕*号文件)。 *.*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人须是依照相关文件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单位。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号硅谷商务五楼***B室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份);(*)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份);(*)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份);(*)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份);(*)近三年(****年-****年)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份);(*)近三年(****年-****年)完成过土地整治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份);(**)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证明材料网页版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份);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日 **时 **分,地点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硅谷商务五楼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址: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号联系人:韩工、杨工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号硅谷商务五楼邮编: ****** 联系人: 姚萍 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