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警用装备采购项目(YLGLG20141002-LG-1)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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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投标人:****年**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广西云龙招标网上发布了警用装备采购(YLGLG********-LG-*)项目的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改,该更改通知(一)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取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页“货物采购需求”D分标中第*项号货物“防暴抓捕器”的采购;二、取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页“货物采购需求”D分标“商务要求”“其他要求”第*点中“投标人按照实物样品递交时间及相关要求提供所投第*项号货物‘防暴抓捕器(包括套装一和套装二各一把)’”的要求及第*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点中“投标人须提供所投D分标第*项号货物‘防暴抓捕器(包括套装一和套装二各一把)’”的要求。三、本项目时间更改如下:(一)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原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上午*:**~**:**;下午**:**~**:**,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现更改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上午*:**~**:**;下午**:**~**:**,****年**月*日至 ****年**月*日,上午*:**~**:**;下午**:**~**:**;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二)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原为“****年**月**日下午**时**分前”;现更改为:“****年**月*日下午**时**分前”。(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年**月*日上午*时**分”;现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四)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现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五)实物样品递交及安装时间原为“****年**月*日上午*时**分~*时**分”;现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时**分”。四、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请按以上更改通知执行,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采购人联系人:秦波 采购人地址: 广西桂林市临桂县兴临路**号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贞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号*楼 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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