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受巴彦淖尔市检察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汽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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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巴彦淖尔市检察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汽车项目 欢迎具有相关资质或经销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一、项目编号:BSZFCGHW ****-(***)二、项目名称:汽车三、项目内容:汽车详细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资金***万元以上,具备*年以上汽车销售经营资质的经销商可以投标。五、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和地点****年**月**日—****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与新华西街交汇处政务中心大楼*楼*号园。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材料:*、投标企业基础三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投标企业需提供本地或异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套正本,*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书必须在****年**月**日中午**:**前送达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七、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与新华西街交汇处政务中心大楼评标室标书发出联系人:马振超联系电话:****-*******传 真: ****-*******